(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恪尽职守,不徇私情,依法、依规对食堂合法运营和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后勤服务“中心”,必要时可越级直接报院领导迅速采取处理措施;
(3)、认真建立分类检查台帐和会议记录,检查台帐和会议记录要求真实填写,格式固定并按月装订成册存档;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
(5)认真做好校园卡充值工作。
(6)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认真做好会计记账工作。
(7)按时准确完成交予各食堂的对账结算工作。
(8)做好月报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201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