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来临之际,广大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自驾来校,也可由原自驾改为乘坐班车上下班。申请自驾的教职工需将个人自驾申请交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01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9月25日――9月29日将在后勤网站上公示自驾名单(公示期为五天,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按此名单执行)。9月30日后转交人事处审核,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
注:此次自驾名单10月份开始执行,11月份发放10月份自驾补助,请提交自驾申请的教职工自10月起自行来校。
附件:自驾申请.doc
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