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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剖析之七
时间: 2017-11-09

指使提拔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典型案例

    某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汪某,其子小汪2008年大学毕业后被招录成为某乡镇土地所事业在编工作人员。2010年在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时,汪某找到县委组织部部长丁某,要求县里将报名条件放宽,使小汪符合报名资格,并要求丁某通过暗箱操作,使小汪担任了副乡长。2012年,汪某又找到该县县委书记赵某,要求提拔小汪担任乡镇正职。赵某考虑到小汪太年轻,怕招致非议,便先提任小汪担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副主任,5个月后又调任某乡任乡长。20137月,汪某又找到某市委组织部部长高某,要求高某将小汪调到市任副处级干部。高某便通过运作,将小汪调任市高新区管委会任副主任。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领导干部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所谓的“要求”,是指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领导提出选拔任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具有直接性、主动性。不管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本人是否符合选拔任用的条件,这种要求都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所谓的“指使”,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出主意叫下属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指使也具有主观故意的性质。指使的对象可能是老同事、老部下、老战友等具有工作关系的个人,也可能是自己的亲属,但不管指使谁,这种行为都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本案中,汪某为儿子小汪职务升迁,多次找人打招呼,要求、指使下级机关领导提升其子职务,在短短几年内,使小汪从一名普通干部提升到副处级干部,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法条链接

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

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