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加油、维修之机“揩油”
典型案例
某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冯某,2011年3月间。利用职务之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给其女儿私家车加注燃油19次,累计消费公款4779.7元。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借公务加油谋取私利的案件。公务加油卡只能用于给公车加油,用来给私车加油,是对公共财产的侵占。本案中冯某利用职务便利,用单位的公务车加油卡给其女儿的私家车加油,本质上是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以权谋私的贪污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严肃追究冯某的责任,并责令其退赔公款损失。
法条链接
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