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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监控室管理制度 |
时间:
2016-05-19 |
来源:201601191442115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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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有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2、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3、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4、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5、私自占用、挪用、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等; 9、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0、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三、电视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交接班登记簿;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 3、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 4、查询情况及外来人员观访登记簿等。 四、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五、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领导批准,男士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公寓监控室, 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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